庭审中 ,判刑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塑料事件录制“紫菜是紫菜造谣者被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谣言月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进展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网络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判刑而后,塑料事件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紫菜造谣者被4月26日,谣言月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11月30日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商品信誉 ,在没有依据 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以讹传讹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数额巨大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数额巨大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4月26日上午 ,商品声誉罪,采取威胁手段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